工作、事業和財庫課程
福德、陰德

福德的意思,就是已經讓他人得到了的一種成果,而且一定是跟人有關係,跟人發生互動關係,讓人家得到利益,你的行為就是種福德的人。

而陰德的意思,意指將自己所得到的利益或成果,讓無形的鬼魂,也可以得到自己一部分的利益,那這樣的行為就是種陰德的人。

口業

口業一句需扣10件善德,很不划算,所以更需要用心的去瞭解與諒解的微笑。

道人是非、惡意中傷、口出惡言、傳遞不實謠言、謾罵他人,以上都會形成口業,尤其是對自己的父母講述,罪會加重論處。口業會讓一個人的智慧逐漸下降,也因此會引來更多的有形或無形的災難。

    1. 個人以非理性或玩笑態度出言髒話。
    2. 個人對某人或團體出言非客觀、非理性的抱怨、指責、言論。
    3. 個人犯下過失不願檢討、反省、承認,反而極力出言爭辯。
    4. 個人將過失或不順遂原因皆牽扯於某人或團體或神明身上。
    5. 個人無自信、認為自己能力欠缺、條件不足。
    6. 個人出言貶低、評論、輕視自己。
    7. 個人出言貶低、評論、輕視某人或團體。
    8. 個人出言誇大、宣揚、扭曲針對未求證的言論或事件。
    9. 個人為求卸責,出言說謊、隱瞞、矇騙、竄改事實。
    10. 個人以非當事人身分出言評論、探討、應聲附和未求證的言論或事件。
    11. 個人對父母或長輩以非客觀、非理性態度出言詆毀、言語侮辱。
    12. 個人出言詛咒、期盼某人或團體因發生意外導致殘疾或罹患疾病。
    13. 個人出言詛咒、期盼自己因發生意外導致殘疾或罹患疾病。
    14. 個人於某人或團體背後刻意出言攻擊雙方關係,試圖破壞友善。
運勢

運勢如帆船航行在海面上,運勢旺者,哪怕逆風,也會得到一陣大風的幫助,讓自己脫離逆風的窘境。

運勢差者,那怕順風而行,也會突然刮起一陣海浪,讓自己無法前行。

所以一個人運勢旺,哪怕眼前一片困境、窘境,也會在自己抵達前,自動消散。運勢差者,哪怕今天公司公告明天有針對自己升職加薪告示,也有可能在明天生效前,突然出現意外,或是突發狀況而失效。

工作運、工作上人緣

好單位會有鳥缺,鳥單位也有可能會有爽缺,但不管是什麼樣的缺,我們一樣看的是自己的工作運、工作上人緣。

工作運其實不看所擔任的職缺好壞,我們要看的是,自己所被分配的工作量和工作項目,是否是自己可以負荷的內容,或是可以輕易被完成的,一樣是鳥缺,但會隨著每個人不同的工作運勢,而有著不同的結果產生,例如上一位主管因為壓力太大而無法勝任,選擇離職,但對於自己而言,或許原本無法被勝任的工作,自己卻可以信手捻來,駕輕就熟。

而工作上的人緣,意指自己在工作繁忙過程中,是否會有同仁前來協助自己,也就是職場上的貴人,讓自己的工作可以順利地被完成。

貴人緣、人緣運

貴,顧名思義與錢、利益有關係,意指自己在創業的過程中,是否會有貴人出現,提供資源給自己,例如合資、贊助、出資、出場地、出設備、出人力、出原物料、出銷售管道等等,讓自己的事業可以順風順水、水到渠成。

若以業務來說,也就是願意被成交的客戶,或是轉介紹準客戶給自己的人。

人緣運,與工作、金錢上並不一定畫上等號,而是自己在所有人眼中的眼緣程度,也可以講白話一點,就是順眼的程度。

人若被看起來順眼,哪怕沒有好事發生,也不會有壞事或厄運降臨到自己的身上,縱使壞人要找一個人出氣,自己總會是最早被剔除的一個人。

官掌運、官職運、官場運

官掌運,意指自己與上司、同仁和下屬,以及客戶之間的關係,是否可掌握和拿捏得當。

自己若越能掌握上述四者的喜好、關係上的拿捏,自己便更加可以在職場上如魚得水,除此之外也可以讓自己的官職運更加旺盛,官職運,意指自己是否可以持續地在該職務上,穩定的發展,以及擁有升職加薪的機會。

而隨著自己官職運的穩定成長,有可能被派任到更高的職務,掌管更多的區域,因此官場運也極為重要,官場運,意指自己的職務是否接地氣,例如自己不懂台語,卻被分到南部去擔任主管,有可能會因為語言上的不同,而導致自己工作的運作上,窒礙難行。

但如果自己懂台語,那就另當別論,說不定很順風順水,在管理上也能因為台語的語言,而拉近自己與上司、同仁和下屬,以及客戶之間的關係。

補財庫、財源令、錢脈令

補財庫不會增加收入所得,補財庫只是將自己所能存起來的錢,都能守住而已。

例如自己每個月工作所得是3萬元,固定支出是2萬元,能存的錢是1萬元,如果自己的財庫是10萬元,那這1萬塊錢便可以被存下來。但如果自己的財庫是10萬元,自己每個月所得是20萬元,固定支出是5萬元,則可以存起來的錢是15萬,但因為財庫只能存下10萬元,所以5萬元會因為非規劃好而支出出去。

這個時候才有需要去補財庫,不然自己每個月可以存下來的錢是1萬元,自己的財庫補到1億也沒也有用。

所以當自己收入不理想時,該祈求的不是補財庫(但沒有否定補財庫的重要性),而是先想辦法列出可以針對自己增加收入的方式,然後再一一去請示眾神仙佛們,看自己可以透過哪一個項目來有效地增加收入,若神仙佛有協助直接點名,便可以針對神仙佛指點出來的項目去做祈求。

祈求著神仙佛們可以針對自己所要額外努力的項目,賜予財源令,讓自己真的可以透過財源令去建立渠道,讓這個項目可以賺到的錢,並且可以透過渠道流向自己,若是業務或是創業,則須額外祈求錢脈令,錢脈令就像一張漁網,可以協助自己網羅到自己所經營的里、區或縣市,讓自己所經營的區域,都可以順利網羅到客戶,或是準合作對象。

有一種類似透過漁網或蜘蛛網的概念,將所有有可能發生需求的人、單位或是公司,與自己的營業平台連結上,讓自己可以藉此擁有更多的客戶、準合作對象。

財光氣、財光體、財神令

財光氣,意指自己的身體會向磁鐵一樣,吸引到才氣聚集到自己身上。而財光體,顧名思義就是一個載體,或是可以稱呼為容器,將所有吸引到自己身體內的財氣,都被儲存下來。

而當自己被賜予財神令時,代表自己是被正規授予可以將自己的福德、陰德和財氣,轉換為真實的錢財,若這時去祈求眾神仙佛時,只要祈求項目得當,會有很高的機會獲得眾神仙佛的協助與賜予。

五行令

人體運勢的運行以五行為主,五行不只是金木水火土,而是五金、五木、五水、五火和五土,五行掌管一個人的命數,和整體發展的好與壞。

若以魚缸來說,代表讓水持續循環,維持乾淨的馬達。而以經營一間公司來說,代表著是一個良善的循環機制,例如服務、技術、產品、原物料出去,很快的被客戶們所接受,並很快速地得到貨款,並且有機會轉介紹等等,讓一間公司的營運,可以越來越順暢。

事業運、業體運、築客運

事業運,意指創業,或經營中的事業,能否持續穩定的賺取到理想中的營收,若自己的事業運普通,真想要創業有成,徒法煉鋼的方法就是找到具有事業運的人合作,來藉此提升自己的事業運,或是讓經營中的事業可以賺到預期以上的營收。

業體運,意指自己可以經營好一間工作室、店或公司之後,是否有能力可以開設分工作室、店或公司,而且可以獲得第一間工作室、店或公司相同的營收,還是會失敗,而連累到第一間工作室、店或公司的經營狀況。

若業體運高,則容易把第一間工作室、店或公司的營收成功的複製下去,但不管是開立多少間工作室、店或公司,不變得原則就是客戶、客源是否可以持續不斷,而掌管客戶、客源的就是築客運,築客運意旨建築一個區域的新客、舊客、轉介紹客、回頭客、陌生客等等,讓一間工作室、店或公司,可以充滿各種不同屬性的客戶。

利市運、納珍運

利市,顧名思義就是有利營運,對於一間工作室、店或公司來說,最佳的營運方式就是「翻桌率」,也就是每天、每月、每季和每年的到客率,與成交率的數量與配比是否吻合。

例如每天來客數是200人,那最理想的成交數量就是8成含以上,但若利市運差,則可能讓配比反過來,每天成交配比低於2成以下。

納珍運,應證古語「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就是投資到對的場地、設備、軟硬體、項目等等,若此運勢很差,有可能在選擇項目還沒開始前,就注定要虧錢做此買賣;但若納珍運勢旺,也有很大的可能在剛選擇了該項目時,便注定會順風順水的賺上一波財富。

五宮

意指元辰宮、天宮、地宮、地陰宮和地陽宮。

何謂元辰宮?意指原生家庭,從自己出生後,直至16歲成年禮前,原生家庭的整體經濟狀況,稱作為元辰宮。

元辰宮、天宮、地宮三宮會先調整元辰宮,讓有工作的家人整體經濟狀況趨於穩定和成長。

因為元辰宮會去影響到另外四宮。

天宮(16歲成年禮之後)

再調整個人的天宮,也就是個人16歲成年禮之後的工作與事業體。

地宮(結婚後夫妻倆的天宮總和結果)

最後才是調整地宮,自己與另外一半所共同組建的家庭,有工作的或事業的家人,夫妻倆的整體經濟狀況。

補充:

調整元辰宮、天宮和地宮,也具有補整體財庫和建財源之意,但財庫補的大小狀況,取決福報、福德;而財源補的大小、多寡取決於陰德。

調整三宮必須敬拜懇求三官大帝、城隍爺和自己的主神,開示告知該如何積累福報、福德和陰德,並付諸行動。最後再懇請三官大帝、城隍爺和自己的主神代為轉換之。

地陰宮:同地宮,但身份改為女生與女生之間的婚姻關係,與組成家庭的整體經濟狀況。

地陽宮:同地宮,但身份改為男生與男生之間的婚姻關係,與組成家庭的整體經濟狀況。

累世因果、累世罪業

累世因果

累世因果(在事業上有累世的過錯,形成的因果問題)

紀錄宿世(每一世)冤親債主、因果鏈軌、災難、未經歷完災難,都會被記錄在這一本累世因果簿冊內。

冤親債主:為人時,對所有生靈(活著的肉體)所造成的任何傷害,因而形成所謂的冤親債主,往生者到了第十殿時,輪轉王會先單獨面審往生者是否在陽世間做了哪些罪行。然後再單獨面審冤親債主後,最後三方會審,確認要判定往生者來世所要經歷哪些因果關係和災難。

上世冤親債主:上一世為人或生靈時。

宿世冤親債主:累世為人或生靈時。

因果軌鏈:上一世為人時,對所有生靈(活著的肉體)所造成的傷害,將判定為自己來世所要經歷因果和災難,除此之外,自己跟來世需要償還冤親債主身上都會綁上一條看不見的細鐵鍊。

唯有償還完了,自己與償還冤親債主身上那一條連結在一起看不見的細鐵鍊,才會消失。

災難:來世所要經歷的苦難,不同的苦難會隨機出現在某幾天、某幾週、某幾個月、某幾年,但也有可能是堆疊的,但不管隨機出現在什麼時候,都需要在此世往生之前全數經歷完,才算歷災完。

未經歷完的災難:若有此世未經歷完的災難而離開人間,那就會形成未經歷完的災難,須加疊在來世的災難上。

累世罪業

累世罪業(在事業上有累世的過錯,形成的罪業問題)

背債:替他人承擔鬼神、生死之間的事情的承諾。或是替他人逞口舌之快,承諾協助他人處理任何事宜,但卻無能為力。

共罪、共業:替他人了解命運、鬼神之事,承諾協助他人處理任何事宜,但卻無力協助處理,至使他人感到恐懼,並將內容轉述讓他人知悉,或由他人轉述讓第三人以上知悉,便會共同承擔他人的業力和罪責。

共債、共犯、共因果罪:共同夥同犯罪,傷害他人傷體、侵占他人財務等,所得的物質或其他擁有物、名和人,所以判為共犯,需背負共同的債責,以及經歷對他人所造成傷害,因而產生的因果罪。

業障:

    1. 個人內心曾有輕生想法。
    2. 個人內心曾希望某人或團體有輕生想法。
    3. 個人實際做過輕生未遂之行為。
    4. 個人實際對自己肉體進行自殘行為。
    5. 個人實際出言蠱惑、威脅要某人或團體對自我進行自殘之行為。
    6. 個人實際對某人或團體進行霸凌、施暴、奪取生命之行為。
    7. 個人實際出言蠱惑、威脅要某人或團體對他人進行霸凌、施暴、奪取生命之行為。
    8. 個人實際出言蠱惑、威脅要某人或團體實施奉獻生命、發毒誓之行為。
    9. 個人同意某人或團體對自己進行霸凌、施暴、奪取生命之行為。
    10. 個人同意某人或團體對自己直系或旁系血親進行霸凌、施暴、奪取生命之行為(例:繼父對自己親生小孩痛毆,而個人卻冷眼旁觀)。
    11. 個人盲目支持、勉強配合、應聲附和、非自願加入完全無求證或根本不了解實況的事件、言論或活動。
    12. 個人未考慮清楚便衝動行事。
    13. 個人針對、計較、放大某人無意過失,存心使對方難堪。
    14. 個人不當合理化或執意爭辯自己違反常理、道德的偏差、非良善行為,試圖獲得原諒或重新被信任。
    15. 個人直接指使、間接暗示、苦情拜託某人替自己圓謊、串供以利成功矇騙。
    16. 個人用人情壓力、利誘威逼、情緒勒索、道德綁架之手段要求某人或團體配合。
    17. 個人不願面對並逃避應負之責任。
    18. 個人不願接納、聽取良善建議改善自己言行。
    19. 個人以自己主觀見解、非理性態度在無求證之事件或言論上,要求某人或團體學習、稱頌、宣揚該理念。
    20. 個人以非理性、情緒化、先入為主態度去判斷是非或事發過程。
    21. 個人對自己早該完成的計畫或承諾抱持拖延、忽視、敷衍態度逃避面對。
    22. 個人拿自己與某人或團體進行非理性、條件、標準不一致的失衡比較。
    23. 個人面對某人或團體提出需要幫助的當下,自己尚未釐清對方受難處境或需求主因,也未衡量自己能力程度,直接出手支援造成自己生活困難、經濟拮据(例:過度借錢、過度送禮)。
    24. 個人以自己名義擔保、掩蓋、隱瞞某人或團體失誤事實,設法讓某人或團體可以成功卸責。
    25. 個人抱持固執、不甘心、不願原諒、不願釋懷的態度面對任何人、任何事件。
    26. 個人刻意放大、宣揚自己的付出或能力,試圖使某人或團體為自己感到抱歉和慚愧。
    27. 個人以非當事人身分自願介入、攪和、調解、勸阻某人或團體間的不和睦、非理性爭執。

業障皆與情緒、待人處事有關,若常犯上述項目,容易導致自己在團體或家庭裡發生心靈不平衡或肉體小傷害,或是在職場上易遇不平等對待、慘遭辭退、福利不佳、團體排擠、同事關係糟糕、(換新工作也是一樣),或是家庭妻離子散、溝通不良、易吵架、打架、家暴、紛爭不斷、搶奪家產,業障是逐件累積的,若再加上口業罪責,輕則肉體血光之災、重則苟延殘喘、重症罹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