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輩子都與信仰息息相關

蔡老師會針對每一位問事館的朋友日常諮詢過程中,眾神明們指示可以協助處理的項目,在此做一個分享,讓大家可以更清楚,可以怎樣替自己的狀況做詮釋,以及祈求化解、赦免。

有任何不暸解的地方,也都請透過官方@LINE 聯繫蔡老師與小編做諮詢。

申請的地契令的目的,是為了希望讓該土地土地上建築物(房子)內,所有「前住客」、「他人祖先」,或是原本居住在此土地、土地上建築物(房子)內,或是「此地的鬼魂或是無形靈體們」,可以知道此土地、此土地上建築物,已經有新的主人和共同居住者居住,需要煩請祂們可以離去。

「前住客」:一塊土地存在可能歷經了數百或數千年以上的物種或是人種居住,都有可能在死亡後,便一直存在這塊土地上,縱使有其他人建蓋了房子居住,也不會因此而離開。

「他人祖先」:一塊土地的存在,可能歷經了數百或數千年以上不同物種或是人種的居住,都可能有前居住者往生在此,並被後人供奉(立神主牌)在此,或是將此土地做墳地使用,只是幾經長時間的變化後,無法透過肉眼所見去辨別是否有他人祖先們,還居住在這裡,未離去。或是後代子孫們遷移了,祖先們卻未跟著離去。

此地的鬼魂或是無形靈體們」:過往每一塊土地都曾居住過外來者,也經歷過許多戰爭,和因戰爭而死亡的異鄉客,因而找不到回家的路,暫且一直徘徊在此地上。也有可能曾經是深山洞穴等存在,有過許多無形靈體在此修煉過,亦或是被當作神靈敬拜過,因而未曾離開過。

許多人居住在自己所購買的房子內,卻許久都無法平順,例如工作、事業、財富、健康、感情、婚姻、生育,以及和家人的相處上,沒有一件符合自己心中所想,以及所努力過後該有的成果。

而這有可能是因為此土地地上建築物還未真正歸屬於自己名下神學上的認定),因而導致自己與許多無形的鬼魂和靈體共存共同居住,所導致的非預期的狀況產生,而這一部分若有意願瞭解和處理,則會由蔡老師協助完成。

申請地契令注意事項:
  1. 需是土地擁有者才可以申請。
  2. 需是土地擁有者,以及土地上建築物的擁有者才可以申請。
  3. 非土地完全擁有者,但是歸屬於公寓大樓特定一戶或是多戶的擁有者,才可以申請。
申請後的時效
  • 原土地擁有者拋售、轉贈、離世。
  • 原土地、土地上建築物擁有者拋售、轉贈、離世。
效用
  1. 若為土地、土地上建築物的擁有者,則效用為,整個土地面積、土地上建築物向上推移的整體面積總合,都歸屬於地契令擁有者,嚴禁任何非自身、同住者的魂,以及所有鬼魂和靈體進入。
  2. 若為非土地完全擁有者,但是歸屬於公寓大樓特定一戶或是多戶的擁有者,那申請的地契令則為一個單位一張地契令,而地契令有效管理規範地域限制僅限實際居住坪數,不包含公設比。

酌收費用:2000元

申請的租契令的目的,是為了希望讓該土地土地上建築物(房子)內,所有「前住客」、「他人祖先」,或是原本居住在此土地、土地上建築物(房子)內,或是「此地的鬼魂或是無形靈體們」,可以知道此土地、此土地上建築物,已經有新的承租者和共同承租者居住,需要煩請祂們可以離去。

「前住客」:一塊土地存在可能歷經了數百或數千年以上的物種或是人種居住,都有可能在死亡後,便一直存在這塊土地上,縱使有其他人建蓋了房子居住,也不會因此而離開。

「他人祖先」:一塊土地的存在,可能歷經了數百或數千年以上不同物種或是人種的居住,都可能有前居住者往生在此,並被後人供奉(立神主牌)在此,或是將此土地做墳地使用,只是幾經長時間的變化後,無法透過肉眼所見去辨別是否有他人祖先們,還居住在這裡,未離去。或是後代子孫們遷移了,祖先們卻未跟著離去。

此地的鬼魂或是無形靈體們」:過往每一塊土地都曾居住過外來者,也經歷過許多戰爭,和因戰爭而死亡的異鄉客,因而找不到回家的路,暫且一直徘徊在此地上。也有可能曾經是深山洞穴等存在,有過許多無形靈體在此修煉過,亦或是被當作神靈敬拜過,因而未曾離開過。

許多人居住在自己所承租的房子內,卻許久都無法平順,例如工作、事業、財富、健康、感情、婚姻、生育,以及和家人的相處上,沒有一件符合自己心中所想,以及所努力過後該有的成果。

而這有可能是因為此土地地上建築物還未真正歸屬(承租後的完整使用權)於自己名下神學上的認定),因而導致自己與許多無形的鬼魂和靈體共存共同居住,所導致的非預期的狀況產生,而這一部分若有意願瞭解和處理,則會由蔡老師協助完成。

申請租契令注意事項:
  1. 需是土地承租者才可以申請。
  2. 需是土地承租者,以及土地上建築物的擁有者才可以申請。
  3. 非土地完全擁有者,但是歸屬於公寓大樓特定一戶或是多戶的承租者,才可以申請。
申請後的時效
  • 原土地承租者停止租任、租任契約到期。
  • 原土地、土地上建築物擁有者拋售、轉贈、離世,需與新土地、土地上建築物擁有者重新擬定契約,租契令方可持續存在,否則將失去效用性。
效用
  1. 若為土地、土地上建築物的承租者,則效用為,整個土地面積、土地上建築物向上推移的整體面積總合,都歸屬於租契令擁有者,嚴禁任何非自身、同住者的魂,以及所有鬼魂和靈體進入。
  2. 若為非土地完全承租者,但是歸屬於公寓大樓特定一戶或是多戶的承租者,那申請的租契令則為一個單位一張租契令,而租契令有效管理規範地域限制僅限實際居住坪數,不包含公設比。

酌收費用:1200元

人其實很難做到不去參與他人的問題,尤其是家裡問題、婚姻問題、生育問題、工作上的問題,以及給予建議等。

但殊不知人與人之間的所有關係,大多都與累世因果業力反噬有關係,而自己在好心的情況下,則不小心導致他人的問題與因果業力轉嫁到自己的身上,以及除了可能無法真正幫助對方處理好自己的問題之外,自己也可能遭受到「等價傷害」的因果反噬。

例如:

  1. 建議他人交往或是分手。
  2. 建議他人結婚或是離婚。
  3. 建議他人生育或是不生育小孩。
  4. 建議他人是否手術,或是治療與否。
  5. 針對他人不管是否屬實的情況,轉述讓第三人知悉,導致他人的形象減損。
  6. 喜歡與他人稱兄道弟,凡是拍胸口保證自己可以替他人承擔。
  7. 協助他人針對與「他人」不和睦的第三人,而介入兩人之間的因果問題。

上述只是一部分的例子,所以如果自己因為給予他人建議,或是引導他人依循自己的想法去做決定,那對方原本該經歷的因果業力災難,自己也將共同承擔。

舉例建議他人不生育小孩,而導致後續無法生育,沒有後代子孫延續自己的香火敬拜祖先,或是在自己離世後,沒有人可以敬拜自己,又或是處理自己的後事,因而導致他人的祖先來找自己算帳。

反過來,建議他人生育小孩,卻因為生出有疾病的小孩,因而導致離婚或是生活陷入一片慘淡等等,雖然這樣的舉例有些過度嚴重,但這確實是真實發生過的案例。

所以我們生活當中會有許多突如其來的狀況或是窘境,其實不難回想起,我們可能曾經介入過他人的「事件 — 問題」當中,也曾給予許多打抱不平的建議等等,「幫了A卻害了B」;「證明B是對了,卻也同時證明了A是錯的」,而這一切的行為背後,到底自己是做了幫助性的事情,還是倒忙呢?

假設A上一世傷害了B,而B這一是反過來傷害完A,或許因果業力就此結束,來世可能A與B就不再有任何瓜葛,可自己卻又幫了A,卻證明B的不對,或是又一起傷害了B一次,這樣等於自己與A來世要共同經歷B的兩倍性傷害

又或許A這一世很努力的行善積德,此世課業只剩下償還B的因果業力,還完後,A便不用再輪迴了,卻因為此世無法償還完畢,被迫再有下一世的輪迴,可萬一A下一世注定是惡人呢?

那豈不是萬念俱灰,累世種種的行善積德,卻毀於自己之手,間接成了罪人?

會間接或直接導致自己有以下的狀況:

  1. 感情上突然的被提分手、離婚。
  2. 無法生育,或是自己的小孩有突發狀況(生理上或心理上)。
  3. 工作上處處被針對,總是出包,或是忘東忘西,導致要被迫離職。
  4. 事業和財富上突然一落千丈,或是經歷到要被迫收掉、虧損。
  5. 健康上無預警的生病、無法透過醫學治癒。
  6. 車禍、意外、受傷、跌倒、傷病殘,或是經歷關卡、災難和生死劫等。
  7. 情緒起伏動盪大,甚至是有輕生的念頭出現。 

因果業力罪責又區分兩種:

  1. 人與人之間的因果業力問題。
  2. 人與神明之間的因果業力問題。 
  • 人與神明之間的因果業力問題,無法輕易透過跪求來取得化解,需要經過一系列的協商步驟,才會有機會取得原諒與化解。

這一部分可以先與蔡老師聯繫,透過擲筊請示確認自己此世是否有「因果業力罪責」問題,若有,再決定是否有需要將其化解掉。

酌收費用:2400元

世人都會有一個迷思,那就是辭祖是歸屬於「結婚後離婚女性的課題」,但實屬不然。

神學上的認定,是以古代禮節和習俗而論定,一個女生只有在拜堂成親後,才會稱謂該名男子為夫君,並寬衣解帶,進入洞房。

因此,一位女性在與男性友人交往期間,只要有以下兩件事情發生,則便有需要辭祖的可能性:

  1. 如同夫妻間的親暱稱謂。
  2. 有實際發生過行房的事實。

因為一但男性友人的祖先依此兩標準論定後,便很有可能對自己產生兩個直接性的影響:

第一點:雖然以人間論定,還未因為公證結婚而變更彼此身份為夫妻,但以祖先的認定,符合最上述兩點(親暱稱謂、行房之事實),則祖先會下地府,懇請文書官協助兩件事情。一為將自己的名字寫入「男性友人姓氏的陽戶口簿冊」、「本世媳罪簿冊」內,因而被男性友人的祖先們認定自己已是男性友人的妻子。

第二點:若不幸分手,日後若有交往任何男性友人,對於被上一任或歷屆其中一任男友祖先們,將自己的名字寫入「男性友人姓氏的陽戶口簿冊」、「本世媳罪簿冊」內,則自己爾後每交往的任何一任男性友人,都會被認定為外遇、劈腿或是不忠不潔的女子,因而會被特定某位過往男性友人的祖先影響,影響自己日後工作、事業、財富、健康、感情、婚姻、生育,以及和家人的相處上,沒有一件符合自己心中所想,以及所努力過後該有的成果。

因此,辭祖的用意為
  1. 列出歷屆男性友人後,先一位一位請示眾神明們,自己與該名男性友人是否有需要辭祖的需求。
  2. 找出自己的名字是被寫入哪一位過往男性友人的「姓氏的陽戶口簿冊」內,被認定是元配(妻子)。
  3. 找出自己的名字是被寫入哪一位過往男性友人的「本世媳罪簿冊」內,被認定是妾(偏房)。
  4. 一切認定標準,以本人親自擲筊請示為主,或是由蔡老師協助代為擲筊請示和處理。
補充

已經結婚為夫妻關係,但也會有以下幾種可能:

  1. 自己先生的「姓氏的陽戶口簿冊」內,註名寫上原配的姓名並非是自己,而是先生歷屆交往過的女性友人,因而容易被婆家的人、祖先們不待見。
  2. 自己的名字因為被寫著歷屆某位男友的「姓氏的陽戶口簿冊」、「本世媳罪簿冊」,而無法寫著現任先生的「姓氏的陽戶口簿冊」、「本世媳罪簿冊」內,因而容易同床異夢,或是被婆家的人、祖先們不待見以外,也容易被他人祖先影響。
  3. 他人祖先的意思為非現任先生的祖先,而是歷屆男友,也就是自己被寫入他人的「姓氏的陽戶口簿冊」、「本世媳罪簿冊」內的那名曾交往過的男性友人的祖先,雖無夫妻名份,但有過夫妻之實,因而被認定為媳婦。而若未重視此認定,而去化解,那自己將會一直受到現任先生家祖先和他人祖先的影響,而感到痛苦不堪(如工作、事業、財富、健康、夫妻失和、吵架、離婚、無法生育,以及和家人的相處等狀況)。
  4. 一個女生只會被寫入一次男性友人的「姓氏的陽戶口簿冊」內,因為女生一輩子被神學認定只會有一任丈夫,並從一而終。而男生也是一樣,「姓氏的陽戶口簿冊」內,只會寫上一名元配(妻子),若離婚後不去懇請眾神明們協助除名,則簿冊上的妻子,往生後,是可以來尋求自己幫助,以及寫入家族的神主牌位內;而日後若有結婚或是再婚,則妻子會因為歷屆女性友人其中一位的名字在「姓氏的陽戶口簿冊」內,而無法被寫入,以及進入神主牌位內。
  5. 一個女生有可能被歷屆男性友人「都」寫入「本世媳罪簿冊」內,被認定為切,且是水性楊花、不忠不潔的妾,所以除了會被自己祖先不待見之外,也有可能被歷屆男性友人的祖先影響。

酌收費用: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