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業力、允諾契約化解

人很難不去介入他人與他人之間的問題

因果業力簡易而言,就是自己主動去介入他人與他人的事件(因果)之中,故,需要承受他人與他人之間,原先必須要經歷和發生的事件兩倍的業力承擔

舉個例子,若甲欠乙1000元,導致甲因此生恨,要去找乙理論,或是做出傷害性的行為。而若自己看到或是知道,因而主動介入其中,去解決紛爭,或是主動借給乙1000元去還給甲,導致原本兩人注定好的紛爭因果沒有在此世去經歷到,則兩人原本注定好的因果果報,就會兩倍轉嫁到自己身上。

因此需要承擔主動介入他人與他人因果的兩倍業力果報,比如自己可能因此產生下面幾種業力命格命數的問題:
  1. 紛爭命格,命數2(與他人產生兩次紛爭)。
  2. 欠錢命格,命數2(會突發事件導致自己虧損2000元,且原先借出去的1000元也不一定拿的回來)。
  3. 其他該事件中會需要經歷事件的命格,命數都為2(兩倍的意思)。
允諾契約與因果業力相同,都是需要承擔兩倍的因果果報,但不一樣的地方是:
  • 因果業力是自己看不下去,主動介入其中。
  • 允諾契約是由其中一方或是雙方來求助自己,自己答應後介入其中。

故,若自己此世曾經介入他人與他人之間的事件當中,都由可以轉嫁到自己身上,形成兩倍的果報(業力命格命數),也就是所謂的現世報,且應驗的速度極快。

若不避免,以及將過去介入的因果業力和允諾契約化解的話,自己的整體氣運和財運,包含整體的生活狀況,都可能慘遭滑鐵盧,或是一直為了突發事件奔波繁忙。